《新工人培训管理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为确保职工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制定的新工人培训管理规定。该制度强调所有从事井下生产的人员必须接受强制性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文件指出新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了解井下灾害的发生规律及预防措施,并具备制定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能力。对于新工人,入井前需参加不少于72学时的培训课程,随后还需在有经验的生产人员带领下进行至少一个月的实习。此外,新工人要学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指令,掌握本工种所需的安全技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在有警示牌的地方禁止进入。培训工作主要由矿长或分管井下生产的副矿长负责,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罚款或其他法律追究。
《新工人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尤其是那些涉及井下作业的企业。它针对即将进入煤矿井下工作的新人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要求和管理措施,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因缺乏安全意识或技能不足导致的事故风险。该制度不仅适用于新入职的普通工人,也涵盖了新加入的特种作业人员,通过系统化的培训机制,使他们能够快速适应工作环境,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自身和其他同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