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日报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为确保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系列针对瓦斯监控管理的规章制度。该制度强调对煤矿瓦斯异常信息、实时数据与图像进行认真监控,当系统出现瓦斯报警时,监控中心要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及队长作出处理,并将情况报告给当班值班矿长及分管矿长,同时传达矿长下达的处理指令。如果煤矿通信中断或出现异常信息,值班人员必须通过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断线或异常原因,随后向分管矿长和当班值班矿长汇报,并采取措施恢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情况,应联系服务公司进行处理。发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频繁超限等重大隐患时,监控主任需要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电话等方式通报矿领导、公司分管领导、安全科,并请求协助处理,且需将处理结果上报。此外,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00至9:30前需汇总前一天的系统运行情况及问题处理结果报分管副矿长及矿长审阅,重大隐患则需跟踪处理。
《瓦斯日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煤矿开采的企业,尤其是那些存在较高瓦斯风险的矿区。此制度不仅适用于煤矿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监控中心以及各生产班组,还适用于上级监管部门和提供技术服务的外部机构。这些单位和部门通过对瓦斯日报制度的有效执行,可以及时掌握瓦斯动态,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的稳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