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坝安全检查制度》讲解了管理部门的职责,指出安委会负责坝体检查的管理工作,通常由尾矿工执行坝体检查任务,在必要时安全科会指定专人进行。该制度强调了对参与坝体检查人员的培训要求,涵盖危害识别、分类、补救行为和报告要求等内容。《尾矿坝安全检查制度》描述了坝体检查的具体流程,规定尾矿工每月需进行一次检查,并详细填写坝体检查表,检查内容涉及坝的外坡坡比、坝面保护设施、坝体位移、裂缝情况、滑坡状况、浸润线位置以及排渗设施和渗漏状况等七个方面。同时,该制度还强调了坝体检查管理的重要性,所有检查记录均应保存并归档,每季度汇总后提交给安全科。安全科将根据汇总报告中的建议作出决定,针对不符合项确定纠正措施并下发实施。对于超过规定风险的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及时上报,安全科采取相应对策。重大风险则需呈报公司安全负责人,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处置措施或召开联合会议研究确定处置方案。此外,《尾矿坝安全检查制度》明确了相关记录的要求,如坝体安全检查记录表等。
《尾矿坝安全检查制度》适用于尾矿坝运营企业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具体而言,它为安委会成员提供了明确的管理指导方针,确保其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监督坝体检查工作;为尾矿工提供了详细的检查操作指南,确保每次检查都能全面覆盖关键要素;为安全科及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了数据收集、分析和处理的标准流程,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尾矿坝的安全稳定运行。该制度同样适用于监管部门,为其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检查依据,以评估企业的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