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经营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通风队经营副队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和任务。该责任制明确了经营副队长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在队长领导下负责全队经营管辖内的安全工作。经营副队长还需监督领用材料、小型设备、配件的质量,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并及时汇报问题。文件描述了经营副队长应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所需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根据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和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对经营管理重大问题做出规划安排并督促检查。经营副队长需严格执行矿内财经政策,抓好成本核算以实现增产增收。下井带班期间要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具体包括与工人同下同上,不放过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找不出原因的安全隐患以及未处理的安全隐患。文件强调了经营副队长必须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并向队长反馈意见。经营副队长还负责按国家规定确保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业卫生设施,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经营副队长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事故处理的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
《通风队经营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矿山企业中担任通风队经营副队长的人员。这类人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本责任制内容,确保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适用于煤炭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各类涉及地下采矿作业的企业。此外,对于从事通风系统维护及相关工作的管理人员同样具有指导意义,确保他们在安全管理方面能够依据此责任制开展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