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通风副区长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件阐述了通风副区长需在通风区长的领导下,对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并配合区长书记完成本区各项任务以确保安全生产。文中提到通风副区长要参加矿上工前会并主持当班工前会,明确任务分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理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文件还强调当班必须下井检查,及时发现并汇报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除隐患,自身严格遵守规定杜绝“三违”行为。此外,按时参与矿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及工区的月度计划总结会议,认真遵循矿和工区的各项管理制度也是其重要职责。
《通风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中负责通风工作的副区长职位人员。这类人员需要深入理解自身在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运行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包括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执行等多方面内容。该责任制为这些人员明确了工作方向和标准,有助于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所在区域内的作业环境安全可靠,从而保障矿工的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