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通风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的通风技术领导工作以及对总工程师的技术负责关系。该制度描述了协助总工程师制定“一通三防”、矿山救护质量达标的具体安排计划,并提出相应技术措施的责任。文中指出负责新安装主扇投运前及之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每年编制反风演习措施,每3年至少组织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网络解算,依据结果改善矿井通风状况,调整控制设施,提高有效风量率,降低能耗,确保通风安全。文章还强调重点督促检查瓦斯、火区和局部通风管理,监督通风设施和回风巷维修工程完成情况,健全通风管理图牌板设施及台帐。此外,它明确了组织区队组长使用便携式瓦斯检定器和井下人员使用自救器的责任,定期维修鉴定通风仪表、安全监测系统以确保精确性,同时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和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参与制定瓦斯治理方案和技术措施并实施,负责组织瓦斯治理资金计划的编制。
《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各类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拥有复杂地下矿井结构的企业。本制度针对从事通风工程设计、施工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旨在指导他们如何在日常工作中落实通风安全措施,确保矿井内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预防瓦斯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适用于参与矿井救援工作的相关人员,帮助他们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矿工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