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通风区区长在矿井通风安全工作中的核心职责和具体任务。该文件明确了通风区区长是通风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总工程师和安全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通风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并对矿井通风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文件强调了贯彻党的安全第一生产方针的重要性,要求通风区区长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文件指出要负责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防止重大瓦斯、煤尘、放炮等事故的发生。此外,通风区区长还需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和“一通三防”工作,确保防治水、火、瓦斯、粉尘等措施的有效落实。文件还提到通风区区长需管理矿井放炮和爆炸器材使用,每周召开一次区安全办公会,总结并布置安全工作任务。最后,文件强调了深入现场实际检查指导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业务知识以提高其素质。
《通风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通风区及其下属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它为通风区区长提供了明确的职责指南,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职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生产。此文件对于所有涉及矿井通风安全管理的相关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包括但不限于通风区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有助于提升整个团队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保障矿井的长期稳定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