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规范。该制度描述了永久性与临时性通风设施的界定标准,以服务期限6个月为界限。文件强调永久性通风设施需要详细施工设计,并且要包含设施位置、规格等具体内容和图纸绘制要求。文中明确了防火密闭墙体设置观察孔、措施孔和放水孔的要求,同时规定成立通风工程质量验收组确保施工质量,并对工程进行编号管理和记录存档。制度还特别指出了密闭(挡风墙)的具体使用场景和构造要求,如联络巷两侧、已采区贯通地点、废弃溜煤眼和风眼等处的封闭方式以及特殊情况下独头巷道和停工区内的处理方法。对于拆除永久通风设施,必须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批流程,且有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此外,每月需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管理台账,任何增减变动都应及时反映在通风系统图上,回采工作面开采结束前也有相应的通知单及审批流程,最后对密闭施工时的清理、切断导电体及顶板压力大区域的支护措施进行了说明。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从事矿井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企业。它为相关企业的通风设施建设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包括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拆除等一系列环节。无论是负责通风系统的工程师还是参与具体施工操作的技术人员,都能依据此制度确保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从而保障矿井内部空气质量,预防瓦斯等有害气体积聚引发的安全事故,提高整体生产作业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