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必须建立的瓦斯检查制度,规定低沼气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测两次瓦斯情况,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该制度描述了瓦斯检查人员需执行的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通风瓦斯日报要送交矿长、矿总工审阅,对于一矿多井的情况,则同时送交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制度明确了矿井应从采掘工作与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一旦发生瓦斯积聚须及时处理,且具体处理办法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文中还指出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并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后采取有效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再行处理。此外,制度强调井下所有盲巷、报废巷道必须密闭,临时盲巷要打栅栏挂警示牌,确保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符合规定,并严加管理。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从事井下采煤作业的企业。它为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提供了关于如何建立和完善瓦斯检查制度的具体指导,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规定频率准确检测瓦斯浓度,规范瓦斯检查人员的行为准则,保障通风瓦斯日报得到有效的审核监督。此制度也适用于参与煤矿设计、建设和运营的技术人员,帮助他们理解在不同情况下应采取何种措施以预防和应对瓦斯积聚问题,从而保障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