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排洪设施和防汛措施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尾矿库的排洪设施必须满足防洪要求,其排洪方式根据多种因素经过技术比较确定,通常采用排水井、排水管排洪系统,并在条件允许时使用溢洪道或截洪沟等设施。同时,规定了坝肩截水沟、坝面排水沟及山坡截水沟等其他排洪设施的设置要求。文件强调这些排洪设施需要定期检查、维修和疏浚以确保畅通,并且停用后的排水构筑物要按设计严格封堵。对于防汛措施方面,描述了汛前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防汛工作,汛期设置24小时值班制度并配备通讯设备与强光照明,应急抢险物资的配备及其存放位置的要求。还提及汛前对排洪设施进行维护确保畅通,控制排洪底坎高度内的挡板开启,注意排出库内蓄水或降低水位时的流量控制,避免非紧急情况下常规子坝挡水,并在洪水后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采取措施防止连续降雨导致垮坝事故。
《尾矿库排洪设施和防汛措施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尾矿库管理的企业或机构,特别是涉及矿山开采行业中的尾矿库运营单位。此文档为这些单位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以确保尾矿库排洪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应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通过遵循本制度,相关企业和机构可以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