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讲解了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0条关于瓦斯检查日报必须送矿长、煤矿总工程师审阅的规定,强调为确保审签程序规范运行而制定本制度。该制度明确瓦斯检查工每天应将瓦斯检查数据填入班报,经通风管理部门值班领导审核无误后汇总形成日报,分别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日报内容涵盖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时间和作业地点放炮前后瓦斯浓度变化等具体情况。通风管理部门在审核时需注明当天各地点瓦斯超限原因及重大通风、瓦斯问题,以便领导审查。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日必须审签瓦斯日报表和监控日报表,掌握井下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及时整改处理发现的问题。报表审批后分送调度室、安监部、生产技术部等单位。此外,还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流程,如瓦斯涌出异常时需逐级汇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处理,以及通风管理部门应落实各级领导对瓦斯日报的批注意见,做好处理记录并反馈。
《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企业,尤其是那些涉及井下作业且存在瓦斯隐患的企业。该制度对于确保煤矿井下瓦斯管理的科学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有助于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通过明确规定瓦斯检查日报的填报、审核、审阅、签字、存档等环节的责任人和流程,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参与煤矿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如安监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等,以确保各部门协同合作,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