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人员管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矿山维修工作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该制度明确了维修人员的工作时间要求,规定每天10点前必须入井作业,并对迟到或未按规定执行的行为设置了处罚措施。同时描述了休息制度,即每人每月享有4天轮休时间,禁止集体休假,以保证每天至少有两名维修人员在岗。文件还强调了请假程序的重要性,指出任何事假需提前申请,否则将面临罚款。此外,针对会议出席、工作安排听从性、架棚质量监管、材料堆放、设备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对损坏设备或未按要求操作的行为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对于劳动保护用品佩戴和应对上级检查时的纪律遵守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在危险地段进行维修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抬棚、点柱等,且这些基本措施不计入额外报酬。
《维修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行业中的维修人员,尤其针对那些需要定期入井作业的员工。此制度旨在规范维修人员的工作流程,确保他们能够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高效完成工作任务。适用于所有参与矿山维护工作的人员,无论是日常检修还是应急抢修,都能依据此制度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矿山设备及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从而提高整个矿山的生产效率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