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汛期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旨在确保汛期期间尾矿库的安全运行。该制度指出在汛期前应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及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制度,并组建防洪抢险队伍。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渠)道是必要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详细检查排洪系统及坝体的安全情况,确保排洪设施畅通无阻。为了应对可能的突发状况,必须备足抗洪抢险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保证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畅通。此外,若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不符,需提前进行调洪演算。洪水过后,应全面检查坝体和排洪构筑物,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引发垮坝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制度还明确了防洪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计防洪标准、干滩长度和坝的安全超高等方面,规定了严格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以确保各项参数符合现行规范的要求。
《尾矿库汛期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尾矿库建设和管理的企业单位,尤其是位于易受洪水影响区域的矿山企业。这些企业在汛期前后需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保障尾矿库的安全稳定运行。本制度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管依据,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