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井须知制度》讲解了在矿井作业环境中保障人员安全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该制度明确指出,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知识。为保障个人安全,规定下井时必须佩戴齐全的安全帽、绝缘鞋、工作服及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并且严禁饮酒后下井。制度还强调,在乘坐吊桶或罐笼进行下井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并听从指挥。为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井下禁止打闹、睡觉、串岗以及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同时,不得用手脚触碰正在运转的设备,也不得在电气设施上挂放任何物品。制度还提到,进入作业地点前,班组应指派专人使用撬棍检查顶板情况,避免浮石伤人。此外,休息时需选择安全地点,不允许躺卧或摘掉安全帽,并禁止在凿爆作业面吸烟和动用明火。最后,患有特定疾病如抽风病、精神病、心脏病等的人士被禁止下井作业。
《下井须知制度》适用于各类涉及地下矿井作业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煤矿、金属矿以及其他非煤矿山等行业。这些行业中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采矿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也为企业创造一个更加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