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行政副矿长在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方面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件指出,行政副矿长需确保办公室、库房及居民区的防火与煤气安全管理工作到位,防止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发生,并对自己分管业务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文件强调,要强化房屋修缮和危房改造,疏通沟渠涵洞,以保证雨季防洪的安全性。此外,还需关注职工食堂的清洁卫生,避免食物中毒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生。文件还提到,要致力于职工医疗保健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于工伤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最后,行政副矿长负责锅炉、压力容器以及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这些关键设施的安全运行。
《行政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特别是那些拥有一定规模基础设施和较多员工的矿山单位。此文件为行政副矿长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帮助其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它不仅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同样适用于金属矿、非金属矿以及其他相关矿业领域。通过遵循这份文件中的规定,能够确保矿山企业的日常运营更加安全可靠,减少事故发生率,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