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带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皮带队生产副队长在安全生产方面承担的主要职责和具体任务。该文件强调了副队长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与规章制度。作为队长助手,副队长需直接领导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生产及准备过程中确保安全。副队长还对当班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依据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并验收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三程”以及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相关内容,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下井带班时,要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解决生产问题并向队长反馈意见。此外,还需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召开全队安全生产例会,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合理安排生产考虑设备和人员情况,避免超能力生产。参与班组建设工作,监督“一班三检”、“三违”教育处罚和班前会等制度的落实,提升班组建设管理水平。负责员工安全培训,组织各工种参加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确保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发生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组织抢救,参加调查处理。
《皮带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尤其是从事煤矿生产的单位中担任皮带队生产副队长这一职位的相关人员。它为这些人员明确了在日常工作中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职责范围,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从而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也适用于希望了解或规范此类岗位职责的企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有助于整个煤炭行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