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巷人车乘车规定》讲解了为保障矿井内人员安全运输所设立的一系列规则。该规定描述了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乘人车场乘车,非乘人车场严禁乘车的行为规范。文件强调了乘车人员需要服从运输监督员或跟车工的指挥,并且按照先下后上的顺序上下车。同时指出按规定乘员数量乘车,每节车厢限制为18人,严禁超载。为了确保安全,进入车厢后,乘客要自觉挂好车门上的安全链,佩戴安全帽,集中注意力,禁止将身体任何部位及随身物品露出车体外。针对携带物品,明确规定乘车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剧烈腐蚀性物品,不允许携带超过规定尺寸(长度不超过1.2米,宽度不超过0.5米,重量不超过15kg)以及超长、超宽、超重的物品,携带刃具和尖锐器具时应加防护套。此外,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乘车人员严禁在车厢内打闹,不可摘下安全帽,也不得在车内睡觉。最后强调严禁扒、蹬、跳车或者站在两车连接部位之间搭乘,在机车发出开车信号后(如打铃)和到达人车场未站稳之前,乘车人员严禁上下车。
《平巷人车乘车规定》适用于煤矿等矿山企业中涉及平巷运输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一线工人、管理人员以及偶尔进入矿区乘坐平巷人车的外来人员。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所有在特定环境下使用平巷人车的人员能够遵循统一的安全标准,减少因不当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保障每一位乘车人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