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规范,确保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旨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该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对于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现场人员或知情者迅速向调度室汇报,矿长需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强调报告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已采取措施及其他情况,且出现新情况时应及时补报。在事故抢救方面,明确指出接到报告后,调度室应按预案通知相关人员指挥救援,矿长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救灾指挥部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关于事故调查分析,针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煤矿内部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原因损失、性质、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整改措施;发生死亡或较大非伤亡事故则由地方政府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调查,煤矿配合。最后,在事故责任追究上,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对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书面检查、行政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领域内所有参与生产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无论是高层管理人员还是基层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此制度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在面对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按照既定流程进行有效应对。这不仅有助于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此外,该制度还为各级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监督依据,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