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培训科科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人力资源部培训科科员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具体职责。该文件阐述了科员需负责拟定公司年度各类人员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培训任务,确保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描述了科员要负责煤业公司及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资格证的取证工作,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合法从业资格。文件强调了对各煤矿安全生产各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以确保所有从业人员都接受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时,该文件提到了培训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建档工作的重要性,这有助于保存完整的培训记录,便于后续查询和审核。此外,文件还指出要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与有关院校合作,落实外培人员的管理,确保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最后,文件要求科员必须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自身业务的安全防范工作。
《人力资源部培训科科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特别是从事培训工作的科员。它为这些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无论是参与培训计划的制定与执行,还是负责职业资格证的取证工作,以及监督和指导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落实情况,该文件都能提供具体的指导。对于需要进行培训资料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人员来说,这份文件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助于他们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企业内部培训体系的有效运行,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