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保护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生产保护部部长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制度阐述了部长需要组织、指导各级工会群监组织执行国家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它描述了部长负责实施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确保群众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的情况。该制度明确了部长监督并协助行政部门贯彻劳动安全卫生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任务,指出部长要自主或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文中提到部长需组织进行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安全竞赛,总结群监工作经验,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此外,制度规定部长参与工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并且参与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三同时”工作中,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最后,文件还说明了部长定期组织召开群监工作例会和群众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以评估工作成效和激励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
《生产保护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设有工会组织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较高安全风险行业的企业,如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这些行业领域内的生产保护部部长需要依据此责任制来明确自身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角色定位,确保所在单位能够有效地遵循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