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讲解了为了遵循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令493号、安监总局令21号的规定,企业应如何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此制度详细规定了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流程,从现场人员需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到负责人组织医疗救治与相应工作展开;明确了对于重伤及以上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对保护事故现场提出了严格要求,强调不得擅自移动或取走物件,特殊情况需要移动时要有标识和绘制现场图等保护措施。对于轻伤事故由本单位内部调查并报送结果给监管部门,而重伤事故在特定情况下也由企业内部调查,确定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最后,制度指出,在处理伤亡事故时必须遵循“四不放过”原则,确保事故原因查清、责任人受处理、整改措施落实以及员工受教育。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经营活动且可能面临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的企业。无论是制造业、建筑业还是其他涉及人员作业的行业领域,只要存在安全隐患,该制度都能为其提供规范化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指导。这有助于企业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同时也确保企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而遭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