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讲解了矿井在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应遵循的严格程序和要求。该制度强调矿井必须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和分析评价工作,明确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由探放水队长、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及跟班矿领导严格执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制度。钻孔设计由地测科负责,打钻队编制措施后施工,安检员现场填写探放水确认表并由施工人员和采掘单位班组长签字确认。探水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确保20米超前距。遇到异常情况需立即汇报调度室,经研究确定后续处理方案,如放水或注浆加固。探水方式可采用钻探与物探相结合的方法,平行掘进的巷道可以交替探水,同时严格执行此制度。探放水确认资料由钻探队和地测科保管存档,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探水牌板。
《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他地下矿山企业,尤其针对那些存在地下水威胁的矿井。这些企业需要对井下探放水作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本制度为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确保探放水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都得到严格的监控和确认。通过实施该制度,不仅能够有效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还能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