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讲解了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安全管理由控制事故向控制隐患转变,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制度内容。该制度详细描述了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明确厂长作为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为常务副组长,并涵盖各层级职责划分,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制度还规定了安全隐患分级标准,依据解决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以及按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同时,文件对安全隐患的定义进行了说明,包括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上的缺陷。此外,文件阐述了安全隐患的搜集渠道、整理流程、排查整改措施,例会召开机制,复查步骤及消项程序,最后明确了安全隐患上报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生产型企业,特别是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制造业、矿业等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面临诸多潜在的安全隐患,需要建立有效的排查与整改机制来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本制度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系统的指导框架,帮助其构建从上至下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隐患排查与整改任务,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率。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