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讲解了通防部副部长在煤矿安全中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该文件规定,通防部副部长应协助部长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分工范围内的事务负责。文档强调通防部副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资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通防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以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在部长不在时承担相应职责确保工作连续性;监督相关人员完成分工任务;检查维护井下“一通三防”设施,及时解决问题;完成风量、气体浓度及粉尘浓度测量;严格把关“一通三防”措施设计;并向部长提出改进建议。同时,文件明确了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处分、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追究。具体列举了如违章指挥、不制止工人屡次违章作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拒不执行安全检察指令等行为的处罚。
《通防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中的通防部门,特别是担任副部长职务的管理人员。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和行为准则,帮助他们了解自身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责任。通过详细规定通防部副部长的职责与责任追究条款,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有效履行职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出现违规行为时有据可依地进行处理,从而提高整个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