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价制度》讲解了矿井范围内所有采掘工作面的水害安全风险预测评价范围、内容及方法。该制度描述了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地质构造、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以及防治水措施等关键因素,强调预测评价实行逐月评价,每月末根据各采掘工作面影响范围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预测,并对防治水措施作出具体评价。制度明确了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流程,包括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评价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进行,由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分工协作完成信息收集和填写水害评价表。此外,还详细规定了预测评价的监督和考核机制,要求总工程师负责水害预测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出的水害隐患及措施落实到人,安检科对采掘工作面的水害评价和防治水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安监科重点监督检查预测评价的组织、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同时强调“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水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价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从事矿井采掘作业的企业或单位。该制度旨在帮助这些企业在日常生产活动中有效预防和控制水害风险,确保采掘工作面的安全运行。它为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提供了系统的指导和规范,使得他们在面对复杂的地质条件和潜在的水害威胁时,能够依据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监督考核,提升员工责任感,有助于提高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