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部部长助理(安全)职责》讲解了该职位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该文件描述了通风部部长助理需协助部长进行通风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组织分析各类通风安全事故、监督放炮员及瓦检工的工作、确保员工遵守操作规范和劳动纪律等。全面负责火药库管理,涵盖火工品运送、使用、保管、销毁以及申报验收工作;同时强调“一通三防”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别是局部通风与通风设施的质量保证。文件还提及综合防尘工作的监督管理,如隔爆水袋、大巷刷白等设施的维护,并对井下综合防尘设施及压风自救系统进行监督检查。此外,该职位需对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整理汇总安监组发现的问题并上报。还包括负责瓦斯超限分析、班前会情况的监督检查、违规人员处理、“三违”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及制止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通风部部长助理(安全)职责》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矿井通风管理部门。该文档特别针对那些从事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通风部部长助理、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监督人员。此文件为上述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确保他们能够按照规定执行各项任务,保障矿井内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通风安全事故,提升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