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租赁、配件及专用工具费用管理办法》讲解了煤矿企业在设备租赁、配件使用和专用工具管理方面的详细规定。该办法明确了租赁设备费用的划分,具体指出生产副矿长、开拓副矿长、机运副矿长和运销副矿长对总指标的不同比例控制责任。文件描述了租赁设备计划的制定流程,包括各采掘段队根据工作任务制定需用数量,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批准后的计划至机电科设备组。此外,它强调了设备到矿后及时领用的重要性以及停租或起租的通知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租赁费用。文中还规定了井下设备不得闲置的要求,否则将收取高额租赁费,同时对于因工作环境变化需停用设备的情况也给出了详细的处理方法。关于租赁设备的损坏赔偿,文件明确了不同情况下损坏的责任归属与赔偿标准,例如非正常使用导致的损坏需按原价1.5倍赔偿。在配件及专用工具方面,《煤矿租赁、配件及专用工具费用管理办法》涵盖了维修责任范围、维修费用的划分以及具体的维修项目,如耙斗装岩机、喷浆机等设备的具体维修内容。对于委托修理的费用支付也有明确规定,由使用单位支付所有相关费用。最后,该办法还设定了设备配件资金费用的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工作面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配件单价,并规定了超支部分的扣减措施。
《煤矿租赁、配件及专用工具费用管理办法》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的各类煤矿企业,尤其是那些涉及机械化采掘作业的企业。它为企业的管理层提供了设备租赁、配件采购及维护等方面的操作指南,确保企业能够合理规划和控制成本。此文件特别适合于矿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负责生产的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科相关人员以及各采掘段队的队长和成员,帮助他们理解和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从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障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