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讲解了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672条,旨在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等规章制度,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该制度描述了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包括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人员、处理各类灾害事故、执行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等。同时,对救援报告程序及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强调及时向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的重要性。值班工作方面,要求值班队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救援装备处于备战状态,并保持通信畅通。对于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强调队员必须对自己所佩带的氧气呼吸器等设备认真保养维护,确保其合格好用。学习训练及考核部分,强调业务理论学习与体质训练相结合,定期对科目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奖惩。战后总结讲评中提到处理完毕事故后需进行全面总结,以提升整体作战技术与水平。材料装备库房管理方面,明确了库房管理细则,如保持干净卫生、设备器材存放整齐有序等。此外,还涉及下井预防检查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小队熟悉巷道,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那些拥有或即将组建兼职救护队的企业。该制度不仅为煤矿企业的应急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适用于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的相关部门。通过对兼职救护队的建设、管理、培训以及应急响应机制的规定,帮助煤矿企业建立一支能够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这有助于提升企业在面对突发事故时的应对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此外,此制度也可作为其他矿业领域借鉴参考,以提高整个矿业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