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讲解了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而制定的职业卫生责任制度。该制度首先明确了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劳动人事、安全、生产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在管理职责方面,各部门分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及制度制定;安监站承担监督法律执行、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任务;人力资源科组织教育培训、防护用品管理和健康监护;生产、技术、通防科进行粉尘浓度测试与降尘措施制定;企管科确保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供应科保障职业卫生投入;财审部门落实资金渠道和专款专用;区队设置公告、参与查处和维护员工权益;医院处理职业病统计、应急医疗救护并提出改进建议。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的各类企业,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煤矿企业。它不仅为管理层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为一线员工提供了保护自身健康的依据。通过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确保从高层领导到基层员工都能参与到职业卫生工作中来,共同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这一规章制度特别适合那些需要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重视员工健康安全的企业,在提升企业形象的同时,也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