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瓦斯管理措施》讲解了矿井停电后主扇排放矿井内瓦斯的具体规定,包括总回风巷及采掘回风巷中CH4浓度不得超过0.75%,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并由瓦斯员随时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含量以确保安全。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遵守相关规程中关于瓦斯浓度的规定。文档还描述了局扇排放巷道内积存瓦斯的要求,如局扇和启动开关必须防爆并放置于进风巷道,风筒需使用密闭性能好的胶质材料且接口严密,回风巷应保持畅通无阻,控制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CH4和CO2浓度不超过1.5%。对于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排放的局扇启动程序,文件指出先启动进风流中的局扇,30分钟后确认瓦斯不超限再依次启动串联的局扇。最后,《排放瓦斯管理措施》讲述了临时停工区瓦斯排放的技术措施,明确临时停工区不得停风,若停风则需切断电源、设置栅栏等,同时严格限制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并禁止在瓦斯超限区域进行机电、回收等作业。
《排放瓦斯管理措施》适用于煤矿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矿井安全管理、瓦斯检测、通风设备操作与维护的工作人员。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瓦斯排放操作指南,有助于他们理解和遵循正确的瓦斯排放流程,从而保障矿井作业的安全性,减少瓦斯爆炸事故的风险,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