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讲解了为落实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及郑新公司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锦宏煤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的详细制度。该制度明确成立以曾建彬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倒查追究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文中强调矿各职能部门需加强对安全生产活动地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指导工作,要求“五职”矿长和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职责分工对施工地点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规定每周一全矿安全自查,通过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五定”原则确保整改责任到人,建立台账并上报相关单位。对于应排查而未排查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以及存在重大隐患触及安全红线的问题,制度明确了具体的倒查范围和程序。此外,针对不同金额的罚款处理,制定了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包括对分管副矿长、科室正职和技术员等人员的具体处罚标准,旨在从根源上避免隐患产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煤矿生产和安全管理的企业和机构,特别是锦宏煤业及其下属各科队。此制度主要面向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包括矿长、副矿长、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要求他们承担起各自的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进行。制度也适用于参与煤矿日常运营和维护的所有员工,帮助他们了解自身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角色和义务,从而共同维护煤矿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