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讲解了为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从严落实各级职责,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措施。该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及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调整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办法强调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据源头治理、科学防治、精细管理、严格考核原则,突出煤矿粉尘和高温、化工生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全面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安全健康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提供符合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组织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将职业安全健康纳入安全培训重要内容,确保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接受专门培训。从业人员需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单位应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涵盖煤矿企业及其他涉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机构。它不仅针对煤矿开采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提供了详细的管理规范,还适用于煤矿相关的加工、运输、储存等环节。此办法特别关注粉尘和高温等特殊职业危害,以及化工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对各类作业场所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都能得到充分的安全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