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煤矿总工程师作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的具体职责和义务。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地进行技术管理工作。其岗位职责涵盖多个方面: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确保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重点抓好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害治理工作,制定相应方案与措施;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以利于安全管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编制矿井地质报告,保证合理开发与“三量”平衡;严格审查各类设计、规程与安全措施;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以提升安全技术水平;定期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并制定治理措施;审阅矿井瓦斯检查报表、通风报表等重要文件;参与安全生产会议提出技术管理意见;督促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协助矿长进行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外出期间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此外,该文件还详细列出了对未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当导致严重后果时的责任追究办法。
《煤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所有煤矿企业,尤其是那些设有总工程师职位的企业。这些企业中的总工程师需要依据此制度来指导自身的工作行为,确保能够有效地承担起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的角色。无论是大型国有煤矿还是小型私营煤矿,只要存在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等技术管理工作需求,都需要按照这一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总工程师的具体职责范围以及违反规定后的责任追究方式,从而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