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局监控中心运行处理程序》讲解了煤炭局监控中心作为所辖区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全旗所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监控中心值班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值守,确保能够及时查询工作面瓦斯浓度、局扇开停状态和设备馈断电等情况。当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网络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主扇停风、馈断电异常等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下达质询指令,查证属实后督促矿井采取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监控中心跟踪上传并备案,同时汇报局领导。此外,值班人员每班要浏览所有煤矿的瓦斯、风速、温度、压力等传感器参数定义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处理。对于上级监控中心下达的各类网络处理文书,值班人员需进行跟踪汇报,重大隐患要跟踪处理并将情况上传。监控中心还需重点掌握并记录瓦斯超限报警矿井、温度超限报警矿井、风速超限报警矿井以及CO超限报警矿井的数据及信息,每天早班对前一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报负责人审阅。
《煤炭局监控中心运行处理程序》适用于煤炭行业的监控管理人员,特别是煤炭局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该文件为他们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包括如何有效监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如何处理瓦斯超限报警、网络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以及如何跟踪处理上级监控中心下达的各类网络处理文书。此程序有助于提高监控中心的工作效率和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监控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