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制定的关于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及废旧巷道封闭管理的规定。该制度基于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不同条件下设置栅栏、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的具体要求。对于停用时间不同的巷道采取相应的封闭措施,规定了6小时内必须完成封闭设置的时间限制,并且对封闭位置的支护状况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栅栏的架设材料和结构给出了详细的指导,包括使用叉木、板条或钢筋焊接成品,以及网孔尺寸不得超过200毫米×200毫米,并悬挂警示牌等。对于临时密闭,允许采用矸石黄泥砌筑或钉木板抹灰的方式,强调了木板封闭的顺序。永久密闭则需使用砖石水泥砌筑,详细说明了煤巷和岩巷掏槽深度、墙体厚度以及导水管(槽)的设置要求。此外,还规定了对永久密闭定期观测瓦斯和温度的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数据记录,若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处理。最后,强调了企业负责封闭设置、检查维护、登记备案管理和拆除审批的责任,确保所有封闭设施分类编号建档并标注在采掘工程图上。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煤矿开采行业的企业,尤其是那些涉及井下作业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遵循此制度来规范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的封闭管理工作。从矿长到一线工人,所有参与井下封闭设施设置、检查、维护、拆除工作的人员都应了解并严格执行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煤矿井下的安全作业环境,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