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载部电瓶三轮车的管理规定》讲解了公司对运输车辆管理的要求,结合安全环保部3月份对部门电瓶三轮车的检验结果,并要求各部门自主管理电瓶三轮车。该文件详细阐述了为方便物资运送、节省施工时间及提高工作效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电瓶三轮车作用的各项具体要求。文件中明确指出使用前必须检查车辆,特别是制动性能,以保证安全;同时强调使用责任人为各外协队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严禁其他人员随意使用。驾驶员需熟练掌握车辆性能,最好持有驾驶证且不得安排无经验者操作。此外,还规定了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得超速超载,禁止除驾驶员外载运他人,并在使用结束后保持车辆整洁干净并停放在规定区域内。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违规使用的后果由外协队自负。对于使用时间方面,规定了上午和下午的具体允许使用时段,并指出19:30过后一律不准使用。使用路线也进行了严格划分,分别指明了西区和新区内的可行驶区域,以及特殊情况下须向区域中干申请才能跨越特定区域的规定。最后,列出了允许运输的物资种类,包括加班快餐、工属具、马板及相关辅助材料。
《搭载部电瓶三轮车的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使用电瓶三轮车进行物资运送的各个施工队和外协队。这些团队需要遵守规定的各项要求,如车辆检查、责任人指定、驾驶员资格、使用时间和路线限制等,以确保电瓶三轮车的安全高效使用。此规定特别针对那些依赖电瓶三轮车来完成日常物资运输任务的部门,旨在保障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与规范性,防止因不合规使用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