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罐的安全规定》讲解了在矿井乘罐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各项安全准则,以确保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安全。该规定指出不准靠近井口更不准伸头向井筒内探望,要求必须在离井口5米外候罐。文中提到不得乱动井口码头门设备及干扰信号工操作,同时强调井口码头门处禁止打闹或玩笑,且附近不应堆放材料、设备和杂物,所需物品应放置在离井口5米外位置,矿车需停在阻车器后。规定明确听从当班信号工指挥的重要性,严禁抢罐、挤罐,并在罐笼未停稳时禁止出入。乘罐人员需在开罐前关好安全门,乘罐期间要抓稳护手,戴好安全帽,保管携带物品,禁止身体部位或其他物件伸出罐笼,以及禁止在罐内吸烟或打闹。若中途遇到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罐笼停止,乘罐人员严禁擅自从罐内爬出。此外,提升矿石(废石)时,禁止人货同罐;运送爆破器材时,只准许爆破员押运,人数限制为不超过2人。
《乘罐的安全规定》适用于矿山企业中所有涉及乘坐罐笼进行上下井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矿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对于从事矿山开采、维护及相关支持工作的人员来说,熟悉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是确保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的重要保障。此规定不仅适用于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常规乘罐活动,也适用于特殊情况下如紧急疏散、设备检修等场景下的安全操作。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