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讲解了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的详细规范和要求,确保在高危环境下进行安全有效的爆破操作。该制度规定所有爆破作业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爆破说明书,并且器材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度强调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由专职持证上岗的爆破工完成爆破工作。“一炮三检”指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情况,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无局部瓦斯积聚时才可爆破。每次爆破前需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确认支架完好、无空顶、瓦斯浓度不超限等安全条件。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区域使用不低于三级安全等级的炸药。发爆器采用矿用防爆型并统一管理,起爆前确保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外,设置警戒线与专人警戒。对于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采掘工作面分别有不同的起爆方式与安全措施。爆破后要检查通风、瓦斯、顶板等情况,处理拒爆残爆问题。炸药与电雷管分开存放于专用箱内,避免乱扔乱放,爆炸材料库附近30米内禁止爆破,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时有特殊的安全措施,剩余爆炸材料当班交回仓库。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内的所有从事井下爆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具体而言,包括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特别是专职爆破工。该制度不仅为煤矿开采提供了重要的安全保障依据,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参考。它为确保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和技术标准,有助于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