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零”事故报告制度》讲解了为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抓好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而制定的一套完整的隐患排查和报告体系。该制度强调了煤矿企业自查自纠的重要性,要求矿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录入台账落实。文中指出严格执行逐级汇报原则,重大安全隐患需向乡煤管站汇报,特殊情况可越级汇报。矿井安全隐患按严重程度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等具体类别。为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制度规定必须做到汇报及时、清楚,坚持实事求是,不隐瞒、不虚报。制度还强调无安全隐患也要进行每日每班的汇报,以确保安全信息的全面覆盖。对于隐瞒或虚报安全隐患的行为,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煤矿隐患“零”事故报告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煤矿开采的企业及单位,特别是那些在日常生产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的矿山。它为煤矿企业的管理层、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一线工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帮助他们了解如何有效排查和报告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处于可控状态。此外,该制度也适用于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如乡煤管站等,为他们提供了监督和管理的依据,确保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始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