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管理规定》讲解了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强化措施、规范化职工行为以及提升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和具体方法,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机电事故。该规定指出机电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是矿井安全、稳定、高效运转的基础。各矿必须建立在矿长领导下的机电管理体制,设置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并按照干、管、监分离原则设立相关职能科室与监督部门,配齐机电专业人员。同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如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对矿井机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转负全面管理责任,副总工程师负责技术方案制定审核等。还强调要定期研究重大机电技术问题及改造方案,召开专业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上报资料准确及时。此外,基建矿井筹备处需按需求配齐机电管理人员,建井期间机电管理机构承担外来施工队的机电专业安全监督责任;生产矿井使用外委队伍时应将机电安全纳入统一管理,并且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机电安全管理也须遵循此规定。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和维护的企业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煤矿企业及其下属的生产矿井、基建矿井筹备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这些企业或单位需要依据本规定建立完善的机电管理体制,配置专业的机电管理人员和技术团队,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有效防范和控制机电事故风险,保障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无论是内部管理还是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都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各项要求,以达到提高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