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如何通过健全的隐患排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该制度强调隐患排查是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旨在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规范现场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文中明确了矿成立的隐患排查领导组及各层级职责分工:矿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分管具体领域,业务科室科长直接管理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安监科则承担收集、确认、统计隐患信息,并监督整改情况。对于隐患定义与分类,《煤矿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指出隐患涵盖生产现场、技术管理和装备设施中的不安全因素,按严重程度分为A、B、C三级,涉及顶板、运输等多个方面。在隐患查出与处理流程上,制度详细描述了从集团公司到基层单位多渠道发现隐患的方式,规定了隐患信息的上报路径,要求建立完整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隐患从发现到解决全程受控。
《煤矿隐患排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开采及相关活动的企业和机构。它为煤矿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理解自身在隐患排查中的角色与责任,尤其是针对矿长、副矿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此制度同样适用于一线工人,有助于提高全员对安全隐患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