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讲解了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中对入井人员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包括培训、着装、装备佩戴、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等。该制度第一条明确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入井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第二条禁止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及穿化纤衣服;第三条强调佩戴安全帽、矿用胶靴,随身携带自救器、瓦斯检查器和矿灯;第四条指出采用人员定位系统进行出入井清点;第五条至第八条阐述井口检身流程,要求每班设两名检身工负责检身清点,确保人员符合入井条件;第九条至第十一条涉及“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的管理,严禁携带非防爆型电子设备入井;第十二条到第十四条规范乘座罐笼、人车的要求,禁止超员乘坐;第十五条规定入井前需考勤;第十六条针对检查、参观等人员的特殊要求;第十七条描述升井后的安检流程;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明确各区队交接班后人员升井时间及相关统计汇报机制;第二十一条要求矿调度室监控人员维护人员定位系统;第二十二条允许各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尤其是涉及地下作业的煤矿企业。此制度主要面向煤矿企业的管理层、安全部门、一线员工以及进入煤矿井下的所有相关人员。它不仅为煤矿企业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入井人员管理和安全检查的操作指南,也为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外来参观、慰问或检查人员,也明确规定了入井前的培训和陪同要求,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煤矿安全规定,减少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