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站交接班制度》讲解了为确保煤矿矿井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安全高效运行而制定的详细交接班规定。该制度明确了交接班工作的具体要求,强调交接班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员需提前十分钟进入机房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及各种记载情况。正式交接时,交接班双方需共同按照巡回检查线路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同时规定,交班人员需要清晰地向接班人员说明本班设备状况、巡检情况、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以及工具材料和配件的存放情况等信息。为了保证交接班的质量,还特别制定了五交与五不交原则,即当班运行情况、设备故障和隐患、未处理的问题、工具材料配件情况以及设备记录和室内卫生情况都必须交代清楚,否则不得交接。此外,如果发现当班人员有酗酒或精神异常的情况将拒绝交接,若接班人员缺勤,当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岗,需上报矿领导安排替代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正在进行操作时,不得中途交由接班人员操作,只有在交清当班工作后才能进行交接。
《煤矿矿井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站交接班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中负责矿井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和维护的相关工作人员。这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站的操作员、技术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通过遵循该制度中的具体规定,可以确保在交接班过程中准确无误地传递重要信息,维持污水处理站的稳定运行,保障设备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进而实现对煤矿矿井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符合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