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讲解了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针对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管理与使用制定的具体措施。文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详细描述了各类下井工作人员如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等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要求,并强调了通风区对这些仪器的管理职责。办法明确了从人员名单统计、仪器发放登记到专人负责维护的一系列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文件特别指出仪器的充电、维修、校验需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台账,同时规定了仪器在低电量时的操作规范和禁止使用的环境条件。此外,文件还对收发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严格履行“两不发放”和“三对口”的制度,确保仪器完好无损地发放给使用者。对于领用人员,则要求其在领取时检查仪器状态,并在入井时正确操作仪器。文件还规定了掘进班(队)长和采煤班(队)长应将便携仪悬挂在特定位置,以及当瓦斯浓度达到报警值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最后,文件强调了定期调校仪器的重要性,每年进行计量检定,使用和维修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并对损坏或丢失仪器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措施。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那些需要频繁下井作业的工作人员,如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通风区队长、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及流动电钳工等。该办法不仅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使用指导,也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确保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能够被正确使用和妥善管理,从而保障煤矿井下的安全生产。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有助于预防因瓦斯浓度超标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保护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