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安全科科长作为煤矿安全管理活动中第一责任人的核心职责。该文件明确指出,安全科长需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并要求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资格证书。具体而言,安全科长需要积极协助上级进行安全管理、制定本科室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考核执行情况,参与生产布局审查及其他设计规程的安全措施审查。同时,还需监督施工单位安全资金使用,参加安技措工程竣工验收,分析煤矿安全状况并向领导提出建议。此外,安全科长应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督查,协助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并记录存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汇总监察员检查情况以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安全系统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问题。深入现场查处存在的问题,检查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掌握采掘工程进度并向领导汇报,负责对违规人员处罚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编制审查实施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按照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监督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使用及作业规程执行情况,在外出期间指定专人代行职权,确保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煤矿企业。它主要针对煤矿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及其领导层,尤其是安全科科长这一职位。此文件为安全科科长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有助于指导其在日常管理和突发情况下如何正确履行职责,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确保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为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了参考依据,促进整个煤矿企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