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讲解了安全矿长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与任务。该文件明确了安全矿长作为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角色,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文件阐述了安全矿长需要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确保这些规定在矿内的有效执行。对召开例会的准备工作以及会后事项的落实进行了说明,强调了制度制定和完善的必要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生产需求。文件还提及了编制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并有组织地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是安全矿长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查出的重大隐患需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此外,每周分析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研究解决不安全问题也被纳入职责范围。在事故发生时,安全矿长需协助矿长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实施。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由安全矿长负责。同时,安全矿长还需组织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推广先进经验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最后,文件指出安全矿长要检查各科室、区队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情况。
《安全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尤其是煤矿企业中担任安全管理职位的相关人员。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矿长及其下属团队成员。它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职责。通过遵循此责任制,相关人员可以确保煤矿企业的生产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要求,提高整个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