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通风办主任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讲解了安全通风办主任在水害防治方面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制度指出,在安全副矿长领导下,安全通风办主任需具体负责水害防治安全监督工作。文件强调及时编制水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重大水害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文中还提到需要编制临时探放水等安全及施工措施,并参与相关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审批过程。依据有关要求进行定期、不定期以及水害专项安全检查是其重要职责之一,做好“四定”方案并监督落实,杜绝“三违”,负责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同时,负责全矿职工的水害防治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此外,要及时参与新建设水害防治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安全通风办主任还需负责实施水害防治方面的安全规程和施工措施,收集水害安全资料,做好安全档案工作,保证上报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安全通风办主任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中从事安全通风管理工作的人员,特别是担任安全通风办主任这一职位的相关人士。该制度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有助于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准确把握自身职责,有效开展水害防治相关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对于其他涉及地下开采或存在水害风险的矿山行业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和借鉴水害防治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