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奖罚制度》讲解了安全员在矿山作业中的具体行为规范和相应的奖惩措施。该制度明确了安全员的工作职责与纪律要求,规定了多种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迟到缺席班前会将受到5至10元罚款;井下睡觉被查到一次罚款200元,若导致安全事故则视责任轻重给予更严厉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支护工监督不力、工作期间中途出井、交接班记录不清、未按时汇报井下情况等行为都有明确的罚款金额。此外,不服从领导安排、乱指挥工人、推诿隐患处理、虚报数据、见违章作业不制止等情况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对于防尘管路系统使用不当、与瓦检员配合不佳以及脱岗或无故旷工等情形也设定了罚款规则。同时,制度还规定了请假天数限制及特殊情况下的报到要求,并强调对井下各地点进行巡回检查,确保隐患现场及时处理。
《安全员奖罚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中担任安全员岗位的工作人员。该制度旨在规范安全员的行为,提高其责任心和工作效率,确保矿山生产过程的安全有序进行。通过设定具体的奖罚标准,有助于增强安全员对自身职责的认识,减少因个人疏忽或不负责任而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制度特别针对矿山行业的特殊性,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的各种可能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它也为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了参考依据,共同维护矿山安全生产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