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奖惩制度》讲解了矿井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该制度强调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或未认真落实的情况,制度规定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求限期整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不仅被纳入季度、年度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而且考核结果还会与各单位、部门的季度、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于因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或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制度明确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依据公司及矿井的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奖惩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中的各类矿井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此制度旨在确保所有涉及煤矿生产的部门和个人都能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并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促进这些职责的有效落实。它不仅适用于高层管理人员,也适用于一线生产工人,确保每个岗位都能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