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验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安全质量验收员在井下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与权限。该制度指出,安全质量验收员需在安监科科长的领导下,确保井下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安全质量验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各类规程措施、业务技术以及上级和矿的相关规定。安全质量验收员需要坚持每天下井,检查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展,并认真填写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定量表。此外,他们还要协助班队长和安全员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达到全优标准。如果作业人员的工作或工序质量不达标,安全质量验收员有权责令返工并按规定处罚。遇到不合格设备或材料时,他们有权停止使用并向相关单位汇报。同时,安全质量验收员要参与定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所从事的专业进行验收、定级,并对安全隐患进行三定处理。最后,安全质量验收员还需及时向领导汇报生产队组的安全动态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监督本班次放炮员雷管、炸药的使用量。
《安全质量验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中负责井下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质量验收员自身,也涉及与之协作的班队长、安全员等岗位。该制度特别适用于那些需要深入井下一线,直接面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问题的员工。它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操作指南,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任务,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也有利于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